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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

案件查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 013 件(次),立案
查办各类违纪案件351 件,其中,大要案件248 件,结案359 件(含遗留9 件)。
结案处分371 (317 )人,其中,县处级14人,乡科级216 人;受到开除党籍处
分57人,开除公职处分30人。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万元。在查
办案件的同时,做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坚持典型案件“一议两访”制度,共对
31起典型案件实施“一议两访”,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行政监察建议书31份,
提出整改建议85条。履行审理审核和监督职能,指导基层纪委41起案件的审理工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