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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警察协会

成立警察协会


为加强和完善伊春市警察社团组织建设,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工作
和公安队伍建设,1 月12日,召开伊春市警察协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全体理事会
议。会上,市民政局局长刘永文宣读了《关于批准伊春市警察协会成立的决定》。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伊春市警察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
会成员。张福全当选为市警察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主席,欧清彬、吴景会当选为副
主席。伊春市警察协会主管单位为伊春市公安局,登记管理机关为伊春市民政局,
由伊春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及其社团组织为主体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非
营利性社会团体,以团结、服务、自律,促进伊春市人民警察严格、公正、文明
执法,为伊春人民警察、伊春公安工作、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为宗旨,在宪法及法
律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是联系社会各界、协调警察公共关系,了解人民警察诉求、
为其提供法律政策服务,开展公安理论研究的阵地,是推动人民警察公益事业发
展的社会力量,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协会自成
立以来,严格遵循“团结公安民警,开展理论研究,建设警察文化,服务公安工
作”这一办会指导思想,围绕公安工作的中心、服从全局、服务大局,积极开展
协会各项工作。(赵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