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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批管理

规划审批管理


严格执行“一书三证”制度和“阳光规划”公示制度。以总体规划
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严格按照设计条件和技术规范审查项目方案,对所有
审查通过项目分别通过伊春规划信息网、公示栏及现场进行批前公示。全年共召
开审批例会24次,受理审查建设项目168 个,总建筑面积667 万平方米,公示项
目115 个,总建筑面积472.96万平方米。进一步强化项目批后监督管理力度,对
批后的建设项目从定位放线、验线、建筑造型、色彩,直到竣工验收等环节都进
行细化并实施跟踪管理,对于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或未按规划许可实施的项目及时
与城市执法部门进行沟通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