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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专项工作

财政专项工作


强化组织收入工作力度。一是强化收入目标和进度管理,制定落实
收入计划。研究部署全年收入计划,进行层层落实分解,并制订收入进度计划,
将收入目标列入《市政府十大绩效工程》中,落实落靠。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工作。
重点加强土地、房地产、建筑业税收等重点税源的税收征管;开展城镇土地使用
税以图控税工作,确保税收足额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加大对以前
年度基本建设项目欠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清理力度,全年共清理
非税收入4.1 亿元。
严格控制支出,着力降低行政成本。按照行政效能建设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严格预算约束,着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认真落实节支工作计划,采取切实
措施,加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力度。大力压缩公车购置及修车燃油支出、公款招
待支出和公款出国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的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
将部门单位经费支出全部纳入年初部门预算。加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决
算评审工作,完成各类评审预结算项目95个,送审金额5.3 亿元,审减金额1.4
亿元,综合审减率为25.7%.落实惠民惠农政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就业
方面:充分发挥财政担保公司职能,为自主创业者、个体工商户等提供个人贷款
担保704 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小额担保贷款2 301 万元,为大
学生创业提供贷款担保150 万元。农业方面: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及时发放
各项惠农资金,其中: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943 万元,综合直补资金4 226 万元,
家电下乡补贴资金986 万元,良种补贴资金788 万元。成立涉农惠民专项工作领
导小组,对全市相关单位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2.2 亿元已全部投入廉租住房
和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
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一是继续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单位范围,将市级差额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范围。二是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市直单位累计办理公务卡4 384 张,开卡
率达到91.2%.激活公务卡3 372 张,激活率达到76.9%.累计办理还款笔数2 794
笔,累计刷卡金额达747 万元。三是全面启动社会团体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社
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统一使用《黑龙江社会团体收取会费专用票据》,安装
财政票据机打软件。
提高融资平台投融资能力,支持城市建设。一是加大资产注入力度,全面提
高融资能力。城投公司注入资产,融资额度共完成28.4亿元,解决了伊春城市建
设、基础设施及民生各项保障工程资金不足的问题。投入林区棚改支出3.2 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供热管网改造支出7 亿元,偿还以前年度债务本息近5 亿元,保
障了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建设。二是整合资源,做大投融资平台。积极整合政
府投资的经营类项目,将政府占有的股权划入城投公司,加快做大投融资平台步
伐。三是提高投融资平台运营能力,支持城市改造建设项目。城投公司承建投资
估算3.1 亿元的基建工程,大幅增加城投公司经营收入和资金流量,增强还本付
息能力。
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一是强化预算编制管
理。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细化预算编制,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科学合理
制定定额标准,进一步完善部门综合预算和零基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增强预算
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二是制定财政大额度资金管理办法。市财政与监查部门配合,
提出《伊春市关于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的意见》,对大额度资金的预算
管理与审批及支出管理等都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单位的职责。三
是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开展财政同步监督考核工作和各类专项资金检查,严
格进行“小金库”重点工作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确保财政资金规范
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