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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监督检查

财政监督检查


2012 年,财政同步监督工作围绕财政业务工作各领域、各环节,
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落实执行,财政同步监督工作整体效
能不断提升。一是制定同步监督制度,落实同步监督专项检查计划。结合实际,
重新制定出台《同步监督职责分工》、《同步监督工作考核办法》和《同步监督
工作问责办法》,下发市财政局各科室和21个县(市)、区(局),制定并下达
2012年全市同步监督专项检查计划,共确定专项检查项目88项,涉及资金14.68
亿元,户数581 户。其中市财政局涉及项目41个,涉及资金6.55亿元,检查户数
231 户;对局属8 个公司和城投办管理费用和利润计划指标进行核定并下达。二
是开展专项检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与预算执行进行重点检查。根据财税政策导
向和财税收入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税收入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情况专项
检查。对市直13个单位201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通
过检查,共发现违规违纪资金260 余万元,下达处罚决定书10份,提出整改建议
12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固定资产出租未收或缓收租金;违规使用财政票据;
虚列投资完成额;截留建设资金;经费超支、串项、互相挤占公用经费。开展专
项资金重点检查。共检查专项资金8 项,涉及资金3 577 万元。选择节能减排方
面的带岭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伊春区购置专用清雪机械设备等重
点项目。加强民生重点资金监督,选择“三农”方面的伊春区、新青区第一批奶
牛生猪规模化养殖贷款贴息专项资金项目。选择教育方面的带岭区、新青区、红
星区的青少年活动场所建设资金;科技文化方面的市气象局多普乐雷达系统工程、
市恐龙馆、博物馆的中央补助地方博物馆免费开放专项资金项目等关系市经济发
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开展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单位财政专项
资金拨付程序合法、拨付手续健全,管理比较规范。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采
取公示公告制度。对被检单位实行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通过对8 个单位的检查,
发现5 户存在违规违纪问题,涉及金额2 126.48万元。未能有效执行会计准则、
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造成会计核算不实金额2 092.4 万元。其他违规资金3.7
万元。其他违规问题金额30.38 万元。根据检查结果,依据《会计法》和《财政
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分别对上述单位下达《伊春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责令其认真整改,调整会计账务,收缴应收的款项。三是开展日常监督。开展部
门预算的日常监督。农业科、经贸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建科、社保科
等7 个科室对部门预算进行支出审核,对144 个部门预算全部登记《财政部门预
算日常监督报告》,进行日常监督,时时掌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及时纠
正;开展专项资金日常监督。综合科、农村财政财务处、企业科等14个科室对各
自分管的专项资金按30% 的比例,填制《财政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报告》,进行事
前审核、事中监控。会计管理科、票证科、采购办等9 个科室开展各自业务的专
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