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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

国土资源管理

耕地保护


2012 年,全市耕地总量实现14.68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59
万公顷,保护率达85.8%.在保护中做到“三个到位”:一是责任落实到位。全面
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首长问责制,严格考核奖惩,实现了耕地总量动
态平衡。完成市县级耕地保护责任签订工作。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
“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制度。完成永久性基本农田划定工
作目标。二是耕地储备库建设到位。在南岔区南岔所启动实施了首个补充耕地项
目,项目建设规模873 公顷,新增加耕地632 公顷,预算投资总额948.63万元。
三是确权登记发证到位。在对全市农村集体土地进行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印发
《伊春市加快推进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截至年底,
已完成全市189个行政村、872平方公里农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发放农村集体土
地所有权证1 365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