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
全市参保人数达到12.27万人,扩面700人,完成省厅计划的140%;
基金征缴6 833.57万元,完成省厅下达计划的427%,全年支出2 438.2 万元。
其中浩良河水泥厂扩面300 人,成为扩面企业大户。为铁力火柴厂、伊春市建设
银行、美溪林业局等单位及个人,共1 425 人,发放失业保险金737.2 万元,并
为这部分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71.2万元,共计814.4 万元。上调失业保险金
结付标准,提高失业人员保险待遇。从市区每人每月450 元上调到590 元,县区
从每人每月410 元上调到每人每月550 元。此标准已于2012年11月起执行,调整
后失业金标准在全省处于中上游水平。2012年,全市纳入监测范围企业30户,监
测人数47 121人,占失业保险参险职工的2.6%. 其中农、林、牧、渔企业25家,
采矿业1 家、制造业3 家、燃气供水1 家、监测范围基本涵盖伊春大中型企业及
用工单位。研究天保二期实施及三次创业工作中的工作措施及办法,围绕市委、
市政府切实关注民生,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工作出发,在就业资金不足的情况下,
经省厅和市政府同意,在全省率先开展对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减少失业工作,
投入500 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经认真筛选共为16家森工企业对参加失业保险的企
业在岗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及天保二期从采伐主战线上下
来的职工,共5 775 人进行全方位技能培训。对上争取天保补助资金4 800 万元,
把全市森工企业在册不在岗职工约3.5 万人纳入参险范围,从实际解决这部分人
后顾之忧,提高失业保险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