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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


按照国家宗教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民政部、卫生
部等五部门《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国宗发〔2010〕
8 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民族宗教局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
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下发了通知,召开专项会议进行部署,明确宗
教教职人员参保范围、参保原则以及缴费办法,开展了宗教教职人员参保状况调
研,为下一步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参保政策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