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为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贯彻实施,
按照省宗教局的统一安排,伊春市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
实施<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对推动宗教活动场
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以下简称专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先后
转发了国家宗教局《关于印发各地小型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的主要做法的
通知》、《关于印发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验收参考标准的通知》等文件,
对检查验收工作做出了安排和部署。目前,全市82处宗教活动场所中,大部分实
现了有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有财务管理和监督组织,有符合条件的专职财务人员、
有符合规定的财务基本帐,有定期财务公开和向政府宗教工作部门的财务报表的
基本要求,使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刘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