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城市面貌改善

城市面貌改善


一是推进棚改。实行处级领导及机关部门、街道、社区和派出所五
位一体的包保机制,合力推进棚改工作,全年共拆迁棚户区17.2万平方米,新开
工回迁楼16.86 万平方米,全面完成了各项棚改任务。二是推进文明城创建工作。
全体机关干部深入社区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整治行动,市容卫生环境大为改观;
深入居民家中进行一对一宣传教育,提高了群众思想认识和文明素质。三是改善
城区环境。投入1 000 余万元,重点完成山珍路、兴安东大街和伊春河北岸40 000
平方米的绿化工作,移植花卉和树木80万余株,增加了城市绿化容量。在主干道
安装中国结灯饰114 对、丁香树灯饰480 棵、大红灯笼320 串和LED 发光管8 800
米,提升了城市亮化品位;投入959 万元完成正阳、永红等5 个物业弃管小区改
造工作,弃管小区环境得到了彻底改变;投入400 余万元,建成全市首个4 000
平方米中心社区,承办了全省示范社区现场会,全面展示了社区建设水平;完成
永红和新欣社区的办公及活动用房修缮工作,基本完成南郡社区主体工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