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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秩序整治

城市秩序整治


一是交通秩序整治。抓源头整治,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路面见警率,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
违法行为16.9万起。规范执勤执法行为,提高车辆和驾驶人服务水平,增强窗口文明服务意识,2013年6月30
日,由黑龙江省交警总队、黑龙江省文明办及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观察员联合组成的暗访组对全省14个地市路
口监测违章率调查统计,伊春市行人过马路违章率全省最低。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的士”和优质服
务标兵出租车评选活动,与市中心城区8家出租汽车公司签订《创建文明城市责任状》,与近百名出租车驾驶
员代表签订《文明驾驶承诺书》,在出租车上张贴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2 000余条,发放宣传册1 200份、宣
传单5 000余张。加大对非法营运、倒背揽客、争抢客流、哄抬票价、扰乱客运秩序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
规率高、服务质量和技术状况差的出租车实行年末末位淘汰制,取消经营资格。对中心城区的60余处站亭、站
牌、站杆进行维修、刷洗,公交车辆卫生达到“五净一亮”,开展“创建文明城,公交我先行”优质服务竞赛
活动,每辆公交车上张贴竞赛标识,司乘全员参加,达到全覆盖。二是城市管理。在“拆墙透绿”过程中,共
拆除伊春区铁路两侧牌匾近200块,新兴大街两侧围墙、栅栏1 000余延长米,拆除LED电子显示屏2块,更换高
空广告牌匾5处。在户外广告牌匾整治中,共拆除破损灯杆广告453块,更新陈旧破损高立柱广告8处,更新路
灯杆广告100余块,拆除违规设置的墙体广告3块,落地及悬挂广告牌匾361块。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上,制定
建筑垃圾运输处置管理与执法工作的长效管理办法,共处理渣土运输车辆30余台,说服教育渣土运输车辆200
余台次,保障了城区路面整洁。在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中,成立路面巡查专业队伍,全天不间断开展整治,共清
理小商贩1 000余人次、乱堆放1 000余处、小广告1 200余处、乱悬挂条幅100余幅。三是市场秩序整治。加强
对全市各类集贸市场、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共查处违法案件325件,收缴罚没款133万元,两项指标实现双降,
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严厉打击市场内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
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共检查各类集贸市场14处、70余次。围绕节日市场整治、肉禽市场监管、
春季旅游市场整治、红盾护农农资打假、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
告案件3起,查处违法广告23件,责令清除虚假违法户外广告53条。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4次,检查食品经营
业户2 048户次,占全市食品经营业户总数的47.5%。12315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咨询3 000余
件,办结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