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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伊春市委市政府把2013年确定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之年。围绕核心目标任务,制定2013年度工
作计划,并将测评体系126项、369条标准分解成1 547项目标任务,层层细化落实。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
监督检查、考核激励等多项创建机制,形成市级领导包片、部门包块、干部包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
体创建网络。通过召开工作协调会、述职汇报会和主要领导现场办公、重要问题专项研究等形式,全面落实创
建指标,各项工作提档升级。在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跃居全国参
评城市第10位,“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第7位。开展以言谈举止文明有礼、公共场合文明有礼、邻里
相处文明有礼、行路驾车文明有礼、旅游观光文明有礼、网上交流文明有礼等“六个文明有礼”为主要内容的
“做文明有礼的伊春人”主题活动;开展创建“三优”(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文明城市活动;开
展“传递绿手帕、争当绿色市民”(旧衣回收、拒吃野生动物、低碳入住、绿色出行、垃圾分类)活动。以“
三清一绿”(清运积存垃圾、清除乱贴乱挂、清理白色污染、植树栽花种花)为重点开展美化家园“春风行动”。
2013年,伊春市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文明城市建设贡献奖”。铁力市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城
市,有3个区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城区,2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文明社区,3个社区被命名为省级文明
城市建设先进社区。有2名同志被省文明委授予全省创建“三优”文明城市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