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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三无”创建活动

开展“三无”创建活动


2013年,按照省安排,在全市范围开展“三无”(无进京上访、无到省非正常上访、无信访积案)
县(市)区、乡镇(社区)活动。制定了创建标准,下发了通知,动员各县(市)、区(局)广泛开展创建活
动,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把群众关心的事情办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消化在当地。创建活动正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