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2013年1月3日在伊春区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79人,完成预定的各项任务,1月5日闭幕。大会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
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会议总结了过去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
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讨论确定2013年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了伊春市出席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
表,补选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
卫生、农业林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候选人名单。会议听取和审议《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伊春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草案)的报告》、《伊春市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对以上六项报告作出
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