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审批流程
优化审批流程
按照“应进必进、能减则减”的原则,对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再确认,再调整。审批
服务事项由原来的 52个进驻单位428项精简为31个进驻单位275项,精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近35.7%。在上年压
缩35%的基础上,2013年再压缩5%,达到40%。对审批程序尽可能简化,办理流程尽可能优化,推进审批事项“
再精简”、审批流程“再优化”。行政服务中心有15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承诺件改为即办件,11个单位的22
项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审批材料28个,8个单位的15项审批服务事项精简工作环节4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