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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成立伊春市妇女维权律师团,提供法律援助13次,在全市检察系统设立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组18个,
在乡镇(街道)建立“姐妹港湾——妇女维权服务站”165个;发挥维权机制作用,妇女维权法庭受理案件208
起,家暴110报警中心出处警77起,家暴庇护中心入住11人。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开展“蒲公英”法律宣
讲、“社区妇联主席、村妇代会主任上讲台宣讲行动”、“三八维权周”法律大讲堂等活动,在全市组织法律
宣讲335场、法律培训班21次、发放法律宣传单4万余份。宣传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先进典型,市司法局和红星
区法院付晶霞等2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程序规范,开展“社区
代理员在身边”活动,全市设立妇女信访代理工作室200余个,选聘妇女信访代理员300余人,2013年,全市妇
联系统接访309件次,结案率100%。参与社会综治,开展“平安家庭”创建、“不让毒品进我家”、安全生产
宣传和防拐教育活动,健全妇女群防群治组织、妇女巡逻队、调解民事纠纷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