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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荣获“长安杯”荣誉称号

伊春市荣获“长安杯”荣誉称号


2013年5月31日,伊春市在全国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荣获 “长安杯”荣誉称号。 成为全
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实现了黑龙江省零的突破。长安杯作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最高奖项,每4
年评选一次“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连续三届获得才有参评资格,是时间跨度最长、涵盖内容最
多的一项综合考评,是衡量一个地方社会管理水平、和谐社会建设成果、发展环境的“金字招牌”。从2000年
以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市委市政府把“平安伊春”建设作为最基本的民生、最根本的群众利益来抓,
以创建“全国最平安城市”为目标,全面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取得成效。群众治安满意率5年内保持97.5%
以上,群众公共安全感达到98.6%,平安县(区、市)创建达标率为100%。伊春市在2005年、2009年、2013
年连续三届被中央综治委评为优秀市的基础上获得“长安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