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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


准确认识民行检察对公权力监督的根本属性,畅通申请监督渠道,规范接访和受案流程,充实民行
检察力量,完善合议制度,依法运用检察建议、抗诉等监督方式,确保申诉案件依法及时审查。共受理民行申
诉196件,法院再审25件,改判、调解、发回重审16件,再审改变率64%。对造成国家利益损失的民事案件督促
相关部门起诉21件。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规范民行申诉案件联络处建设,形成促进公平正义的合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