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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


以学习、实践“七字调解法”为重点,深化人民调解与信访案件、民诉案件、医患纠纷、劳资纠纷、
治安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物业纠纷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调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工作评估、纠
纷研判、纠纷预警等机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1 545件,调处成功1 532件,调解成功率99%。
排查纠纷23 394人次,预防纠纷697件。防止民转刑10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6件。全市有3人被评为全国模范
调解员,有2人被评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
(杨建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