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监督
防火监督
全市各级政府将《消防安全责任保证金制度》推广至乡镇一级,2013年,市政府组织对消防安全责
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考评结果实施奖惩,推动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为发挥行业部门的监
管职责,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多次召开各行业部门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对21个县(市)、区、林业局实行“一对一”
督导检查。在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市政府多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组织文化、民政、粮食等9大行业部门广
泛开展自评自查,组织公安、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联合检查17次,检查各类场所单位200余家,督促整改
火灾隐患80余处,净化消防安全环境。部署开展“除火患,保平安”冬春专项行动、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1-
8号专项行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及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障碍物专项行动等20多次专项
整治行动,严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关,对先天性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进行约
谈,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全年共检查社会单位2.2万余家,整改火灾隐患1.8万余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 489
份,罚款319.7万元,拘留75人。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居民消防自救站典型做
法,发挥“自救站”效能,提高居民自救能力,确保火灾发生后居民能够迅速逃生并及时开展扑救。全年居民
消防自救站共深入居民家庭开展防火常识宣传800余次,消除一般火灾隐患2 400余处,处置初起火灾27起,协
助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39起,挽救财产损失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