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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2013年,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11 814家,发现火灾隐患10 367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10
14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 362份,临时查封单位174家,责令“三停”单位172家,罚款174.715万元,拘
留34人。
支队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责任
书》,支队制定《党委成员指导包保各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制度》。结合当前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伊春
特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整治火灾隐患为重点的“夏季攻势”。市政府成立由政府领导带队,相关部门
参加的消防安全督查督导工作组,深入各县(市、区)开展点对点的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6
月27日,市政府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印发《全市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
市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文化局、教育局、卫生局、旅游局、国土资源局、粮食局等行业、部门相继制定
本行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本行业、本部门排查整治工作的标准和要求。整
治期间,支队联合安监局开展全市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联合旅游局开展全市旅游景点消防安全专
项检查,联合气象局开展建筑工地专项检查;联合教育局开展全市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全面净化
了辖区消防安全环境。
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辖区火灾危险源进行评估分类,确定火灾隐患危险等级,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消防监
督检查的重点行业以及重点对象,有的放矢组织隐患整治,提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率。在社会单位明显位置设
置公示栏,时刻督促社会单位整改火灾隐患。建立约谈整改制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组织相关政府
领导、行业主管领导、消防部门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负责人面对面约谈、告诫,明确整改责任,将重大火灾隐
患整改列入市政府重点督办内容,形成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支队抽调专业骨干力量,深入各地工业
园区,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提供最优化的上门服务,就地审核图纸,为企业提供消防技术服务,现场
解答企业的消防技术难题。不定期对各地在建建设工程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及时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确保工业园区健康快速发展。要求全市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重点单位,对建筑消防
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保障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按照标准开展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要求全市消防监督干部一律在岗在位,白天集中三分之二警力深入一线,集中
排查火灾高危场所,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夜间组织三分之一警力,对夜间营业场所特别是公共娱乐场所进行错
时检查。要求各地公安派出所全面加强对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清理“三合一”、“多合一”场所,
依法严惩违规用火用电行为。
全面细化每月、每周、每日工作量,指派专人对基层消防大队网上监督执法数据进行核实,对基层执法情况
进行“日通报”、“周排名”、“月评比”,确保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稳步开展。全市90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3
856家九小场所全部开展了消防自查活动,并在互联网进行公示。实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的基
础上按照“捆绑式监督管理”方式,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分别确定消防监督员,并制定统一格式的图版由单位
在显著位置公示管理人员信息;提请市公安局,要求派出所对“九小场所”实行“捆绑式”管理。组织监督员
开展“交叉式检查执法”工作。支队重点科监督员完成主、协办人员互换式检查。支队将下辖的21个大队分成
10个组进行大队之间的互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