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
2013年,桃山局、伊春林业发电厂、市工人文化宫、上海金汤旺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汤旺河分公司
等一批单位和企业相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全年实际新增缴交职工10 832人,全市公积金缴交覆盖面由2012
年末的55%,增加到61.19%,提高6.19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市政府与省签订的“增加2个百分点”的目标要求。
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36 71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66.9%。全市公积金累计余额125 082.26万元,完成全年计
划的165%,比上年增加25 589万元。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保证贷款安全的前提下,降低贷款
门槛、拓展贷款范围、简化贷款程序,实现贷款“提速”。根据住房市场形势的变化,适时提高贷款比例、最
高限额和最高年限,开展新房、二手房、装修住房、异地购房和动迁产权调换等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国家实施
宏观调控,限购、控制房价的大背景下,全年办理贷款 2 469份,放贷额达32 366.4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
323.66%,比上年增加9 769.3万元。全市贷款总额140 554万元,个贷率70.66%,贷款余额88 379万元。严把住房
公积金提取关,严防骗提、弄虚作假事件发生,新制定《省内其他城市缴交职工在我中心异地贷款结清公积金
支取程序》,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制度》、《提取审批流程》,制定实施业务员初审、科长复审、领导
审批的联审制度,确保提取手续的真实与合规健全,保障公积金的使用。在提取审批手续上,实行 “审批无
等待”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条例》规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全
年公积金提取使用11 128.57万元,完成年计划的 158.97%。全年住房公积金实现增值收益2 101.94万元,比
上年增加661.58万元。为增强抵御住房贷款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财务制度,确保提足贷款风险准
备金,201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88.52万元,累计提取总额1 012.93万元,抵御贷款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