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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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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把握“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这个主基调,生态环保工作纳入《伊
春市生态保护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委市政府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市政府与
各县(市)区政府签订生态市建设责任状17份,与重点污染源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状19份。市政府在精简全
市考核评比活动中,保留县(市)、区政府和重点污染源企业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
市建设取得实效,茅兰沟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国家级,完成首批省级生态区创建任务,争取到位农村环境综合
整治项目资金575万元,生态市细胞创建工程顺利推进。污染减排稳步推进,通过采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
管理减排等措施,按时限完成污染减排预期目标任务。松花江治污“十二五”规划项目实现开工率75%、完工
率41.6%的年度目标。服务地方发展贡献突出,在支持重点产业项目上,环保部门始终走在前列,先后完善服
务措施,专门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一大批事关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大项目通过批复。调整环评
审批权限,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农林牧渔等与地方发展关联紧密的审批事项下放到县(市)区,涉及10
大类44个审批事项,促进审批效率的提升。帮助基层和企业争取“三江三河”污染治理专项补助资金,到位6
个项目2 206万元。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提高。围绕改善环境民生,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集中饮用水源地水
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年365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国家二级标准,达标率100%,超额完成350天的年度目标,不
断提升产业项目服务能力、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和环境风险控制能力,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维护
环境民生,全市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