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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

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制,发放和更换重点企业排污许可证23家,得到国家核查确认的减排项目13
个,发放机动车尾气达标环保标志14 500个,全市共削减污染物化学需氧量1 089吨,氨氮118吨,二氧化硫33.5
吨,氮氧化物181.7吨。列入《“十二五”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的24个项目,开工率75%,完工率41.6%,
达到考核目标。实行跨行政区界断面水质考核、河流水质“黄橙红”三色警戒制度,加快推进各区污水
处理厂建设,流域主要断面水质达到出境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