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伊春森林猪

伊春森林猪


2013年7月,为更好促进伊春生猪产业发展,打造伊春生猪产品特色品牌,市畜牧兽医局提出“伊
春森林猪”概念,在伊春独特的森林环境下,采用圈舍标准化管理方式和林下放养方式饲养生猪。森林猪共三
类:森林猪1号、2号、3号。森林猪1号,也称林下猪。林中放养时间不低于2个月,出栏体重150公斤以上各品
种的猪;森林猪2号,也称特种野猪。即公野猪与其他品种的猪杂交生产的后代,一般分为含野猪血统50%和75%
等,在林下放养时间不低于2个月,出栏体重在125公斤以上。森林猪3号,即按生猪标准化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在圈舍中封闭饲养,出栏前不饲喂任何添加剂,出栏体重120公斤以上。为使伊春森林猪产业健康发展,市
畜牧兽医局组织乌马河双兴养殖有限公司、乌马河宝宇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友好区鑫宇牧业科技有限公司、伊
春区琦利养殖场4家规模养猪企业成立伊春森林猪养殖合作社。每个企业在市中心区开办一个“伊春森林猪全
程可追溯产品专营店”,做到“五统一”(统一品牌、统一店面形象、统一服务、统一产品、统一管理)。实
行生猪全程可追溯系统,提高生猪产业质量安全和管理水平,规范生猪养殖场和屠宰加工企业行为,确保消费
者吃上质量可追溯的安全猪肉,增强生猪产业的竞争力,为打造“伊春森林猪”品牌提供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