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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自检自查

林业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开展自检自查


按照国家林业局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实际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伊春
林业管理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年度考核办法》,并以林管局文件下发。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12年
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要求,依据国家林业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
对16个林业局的天保工程管理能力、资金使用和管理、木材停伐减产与森林管护、富余职工转岗就业与社会保
险、森林资源改造培育和森林抚育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
位。各地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市天保办的督促下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工作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