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林地管理监督
开展林地管理监督
按照国家林业局要求,强化占用林地审查监督工作,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林业
局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3〕4号)规
定,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和风力发电建设项目占用禁止建设区域林地,优先保证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建设项
目用地,确保不突破国家林业局下达的2013年使用占用林地定额。从严控制林地逆转,促进国有重点林区森林
资源“双增长”。全面落实省森工总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林区林地管理的决定》,督促各林业局查处违法占
用林地案件,确保按期整改到位。为确保全省国有重点林区查纠破坏森林资源违法问题工作质量,受省森林资
源管理局委托,由驻伊春林区专员办牵头,市资源林政局、省第二调查规划设计院派员组成的检查组,于9月
中旬到10月末,对铁力、双丰、桃山、南岔等林业局2012年全省耕地专项核查后各类工程项目占用林地情况、
违法开垦林地情况以及非法采伐林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疑似非法开垦地块、疑似违法占用林地地块、林
中零星地退耕还林地块、撂荒地退耕还林地块、疑似非法采伐林木地块,按规定比例抽检2012年度伐区小班作
业质量情况。期间对伊春鹿鸣钼矿占地情况进行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