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级落实森防责任
逐级落实森防责任
2013年,严格实行“党政同责”、“三级包片”制度,层层签订责任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和目标,
逐项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防火责任体系。要求各级主要领导坚持做到亲自安排部
署、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带班值班、亲自指挥扑火;严格责任追究,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森林防
火命令以及《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失职、渎职人员,依纪
依规进行问责,2013年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发生领导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