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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

“营改增”试点


在全市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首批纳入试点范围的是提供交通运输业(暂不包括铁
路运输服务)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
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确保“营改增”工作深入推进,采取多种形式就
“营改增”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对1 263户纳税人进行逐一确认,全市第一批共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
人301户,其中交通运输业纳税人112户,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189户。8月1日,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正
式运行,至年底“营改增”纳税人增至643户,共缴纳增值税7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