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
税收征管
建立市级重点税源数据分析平台,实行“数据集中、风险评估、专家评审、风险推送”的工作流程,
将全市年纳税100万元以上企业纳入市局管理,100万元以下的由县区局自行监管。实行大税源三级管理,较
大税源两级管理,一般税源一级管理。落实大项目属地化、专业化管理,突出产业项目和园区建设、棚户区改
造、公路建设、市政建设等税收征管,发挥大项目信息查询平台的信息共享和市区两级监控作用。建立大项目
税收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强化市、区两级信息采集核实传递和日常监管,堵塞征管漏洞。固化税收管理
模式,深化“两业”协同管理,推广应用“两业”协同管理软件,强化信息比对。房地产业税收实现39 815万
元;建筑业税收实现48 799万元。深化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评估和以图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现5 900万元。
落实“两税”征管制度,实行“先税后证”,强化源泉扣缴,契税实现10 141万元,耕地占用税实现4 736
万元。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管理和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实现22 528万元。按照“源泉控管、据实核
定、强化稽查”的管理措施,强化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实现10 122万元。将土地增值税和“利股
红”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纳入自转项目,按照“强化预征、确定标准、清算审核、动态监控”的方法,加强土
地增值税管理;推广“分类测算、源泉扣缴、按月预征、年终结算”的管理措施加强“利股红”所得个人所得
税管理,全市土地增值税完成8 807万元。“利股红”所得个人所得税完成3 7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