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
“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深入推进。完成对工行伊春分行的“回头看”和延伸检查工作,
自行组织对建行伊春分行综合执法检查1次,征信、反洗钱和反假币等单项业务检查5次。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案件。全年接待咨询和处理投诉事件60余件,均得到妥善处理。在省内率先制定《储蓄国债消费者
权益保护实施细则(暂行)》,为处理储蓄国债消费纠纷提供制度参考。启动金融机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对
嘉荫洪灾,向灾区拨付0.41亿元救灾款项,争取支农再贷款2.5亿元投放灾区,科学调拨发行基金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