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
2013年4月1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经济普查
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17个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
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17个县(市)、区成立相应普查领导机构。
相继下发《关于启用伊春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印章及文件头的通知》、《关于共同做好单位核查
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普查的前期工作进行安排布置。下发《关于提前对季节性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济普查
登记的通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完成2013年年度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开展全
市“两员”业务骨干培训。培训“两员”业务骨干6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