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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作为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重要举措推进。第三阶段重点核实企
业信息,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和标准,制作模块和研发软件。在第二阶段企业信息摸底的基础上,对企业信息进
行确认,将确认的1 085户生产经营单位(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上)的基础信息进行采集录入。指导、帮助相关
部门制定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报标准》76个,制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
理办法》43个。开发隐患排查体系软件,制作模块,待省局软件开发完成后,进行互联互通,全面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