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落实黑龙江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行统一管理的规定,对企业新改扩
建项目严格履行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备案,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企业
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手续,已有12户通过竣工验收审查;1户完成安全条件设立、
设计审查。工贸行业累计完成备案24个,备案率100%。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方面,对伊春光明集团创业
园区项目、嘉荫县百绅德木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伊春双蓝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开发等新改扩建项目进行职
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和备案,审查、备案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