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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整顿规范民办教育

继续整顿规范民办教育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民办学校管理工作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对民办教育学校进行清理整
顿。对于申请办学的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重新履行审批,明确审批程序和具体申报材料内容,建立民办学校
和民办幼儿园档案库,做到审批一所,规范一所,使民办教育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全市民办学校清理整
顿后,由原来的124所,规范为现在的89所(其中幼儿园39所,文化培训学校50所)。
(史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