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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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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安全隐患,确保重要时期、重要时段、重要内容“零插播”和“零停播”。加强对广播电视地
面卫星接收设施的管理,依法行政,确保 “两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做好
广播电视传媒安全管理工作,督促系统各有关播出单位加强广播电视播出监管;完善并严格执行播出审查和三
级审稿等各项制度。不断加大对电视购物类、医疗药品类、保健食品类广告,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的管
理监督力度。继续推进全市“户户通”广播电视开发建设工作。加强营销和服务管理,争取更多的林场所、村
屯的群众加入到“户户通”卫星广播电视网内,加快推进“户户通”广播电视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