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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3·15”活动

开展“3·15”活动


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一条街活动的通知》,
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确定纪念“3·15”宣传活动的总体规划,开展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各企事业单位及名优企业向市民发放宣传单,展示名优
产品,讲解怎样识假辩假知识。全市工商系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执法
车辆20台次,设立消费者申诉、咨询台33个,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设立彩虹门22个,宣传条幅30余幅,12315
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及活动现场共接受消费者咨询、申诉5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