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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整治

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整治


针对“两节”期间庆祝活动和公众出游、聚餐活动多的情况,以餐饮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为重点区
域,以餐饮经营户为重点对象,重点监督检查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110余人次,执法车辆30余
台次,检查全市城乡各类餐饮服务经营户130余户次,现场规范17户未亮照经营等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11份。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各类商场、超市、儿童用品经销企业共60余家,下架“
三无”儿童用品、玩具等10大类400余件,查扣不合格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共计300余件,对销售不合格玩具的
4家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对此次专项检查情况在《伊春日报》和《林城晚报》专栏中进行报道。开展消防产
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与伊春市消防支队、质监局联合对全市流通领域18家消防器材经销售企业及修理企业进
行专项检查,对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当场进行扣押,对1户企业进行查封,由消防部门对销售不合格消防器材
的企业进行了相应处罚。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整治行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电信企业负责人
行政约谈13次,对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8份,行政指导通知书4份。查处案件17起,收缴罚没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