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保护和培育
资源保护和培育
全面停止商业性森林采伐。加大对毁林开荒、侵占林地、盗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严
惩一切破坏资源不法行为。开展森林培育工作,全年完成中幼林抚育1.07万公顷,更新造林1 932.06公顷,病
虫害防治10 000公顷,增加红松、三大硬阔等苗木的人工补植比例,树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强化营林工作基础
地位,加快苗圃升级改造,调整苗木培育结构。青山和松岭两个国家级标准苗圃建设水平不断提高;种子园建
设提档升级,完成国家级种子园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基础设施投入,防火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
全民防火意识广泛提高,实现零火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