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改革
编制完成市级权力清单,暂时保留市级权力3 696项,精简率为43%。编制责任清单3 709项,共计
25 872条责任事项,明确市县责任边界6 944条,部门边界113条。发布《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取消下
放暂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确认保留行政审批283项,清理比例达37%。明确规范性文件种类,统一
发文路径,全年审核文件61件。推行“四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注册登记事项。完善政府预算管理,严格
控制“三公”经费,制定实施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市区两级分成办法。印发《伊春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
法》,为林权抵押融资提供政策依据。吸引民营资本对兴业小额贷款公司进行改制,为下步向村镇银行转型
奠定基础。推进食药监和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完成卫生、人口计生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机构
职能整合。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对规模较小、职能相近或交叉的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
启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定”工作。制定出台了《伊春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
方案》和《实施细则》,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户口性质限制,进一步放宽了外来人员在本市
落户申请条件。完善了科技协同创新机制,以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为技术依托,新建2个省级企业工
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院士工作站,组织实施市重点科技项目24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