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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民主法制领域改革


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实践创新,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创
新人大代表监督方式,建立立法建议渠道。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加强协商工作的规划和管理,丰富协商内
容、规范协商程序、完善协商成果报送、协商意见处理反馈机制。制定实施《中共伊春市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
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实施细则》,推进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创新基层民主制度,制定了《伊春市城
市社区施行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暂行办法》《社区居民代表选举及任期制暂行办法》等居民事务自治制
度,充分保障居民对涉民事务的选择权、决定权、监督权;探索建立企业职工代表视察制度,依法维护职工政治
经济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