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
社会治理创新
推进法治伊春建设制度化。制定实施《中共伊春市委关于推进法治伊春建设实施意见》《伊春市加快法
治政府建设2015-2020年实施规划》《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
《领导干部过问司法案件全程留痕制度》《伊春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以及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
等制度;强化综合执法制度创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部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错案责任倒查制度。市检察
系统完善《关于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立案、侦查、审判、刑事执行、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
监督五个《细则》,形成诉讼监督三级规范体系。市法院系统坚持实行“大立案”工作机制,将再审案件的审查
工作单独分立出来,确保公平公正。市公安系统开展“两分离、两统一”试点,摸索建立了证据收集相关机制,
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和标准,健全执法过错预防纠正及冤假错案责任终身追究等制度;健全运用法治手段化
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制定了社会矛盾依法导入法律渠道的途径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分类引导化解目录,
建立了社会矛盾导入法律程序平台。加强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基层综治组织建设,推进平安建设向职能
部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三个延伸”。起草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综治(平安建设)法治化治理体系、立体化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实施意见》。五、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体
系化,在市辖区102个社区全面推行,初步实现社区治理还权于民。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研究推进了法检两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