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伊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015年5月20日~22日在伊春区召开。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
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总结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
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讨论确定2015年工作任务;选举伊春市第十三届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伊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补选伊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伊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伊春市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伊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
告》,会议审查和批准了《伊春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伊春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
的报告》,并对以上六项报告做出相应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