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制定《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
修改完善《伊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伊春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切实保
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调整市政府网站“重点领域”
专栏,设立行政权力、公共资源、重大项目、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子栏目,及时
面向社会公开各方面信息。2015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服务信息99 561条;制发规范性
文件40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0件,做到100%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10件,均按依申请公开
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