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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伊春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5年,按照省政府第5号令,取消市内仅剩的15个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过两
轮清理,共取消行政权力47项、下放29项、转变管理方式14项、市级权力清单保留3 696项,
精简率为43%;按照“权责匹配、有权必有责”的原则,在理清权力清单的基础上,编制责
任清单3 709项、责任事项25 872条,明确市县边界6 944条、部门边界113条,做到“一表
两单”,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