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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监督

防火监督


2015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局有关部门签订《2015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管理任务
与相关责任。发动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行动,深化单位主体责任落实,组织社会单位填写《社会单
位消防记录表》,共计1 078份,并先后10余次就区域、行业火灾风险评估情况向政府、公安局专题汇报。
组织行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30次,成立联合检查组55个,检查单位、场所584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32次,
成立“错时专班”检查组22支,全市监督员坚持“每日一查”,全面摸清各类场所底数,并完成登记造册。
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在火灾四项指标统计中,死亡人数和伤人数分别下降100%和75%。支队每季度召开一次
执法例会,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专项考评,重点研究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严惩执法违纪行为。在省人大行
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工作中,支队开展“自评、自查、自纠”工作,聘请50名外部执法监督员对
支队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制订并下发《伊春市推进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暨优化服务十项工
作措施》,为全市11项重点建设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31次,累计派员150余人次,为企业解决消防难题26
处。10支消防宣讲团的47名成员常年活跃在全市范围内,为社会单位提供消防培训服务2 000余场次,受教
群众达12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