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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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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共接各类警情84 492起(件),其中有效警情19 492起,占接警总量的23.07%,与上年
同期相比上升15.45%。在有效警情中,刑事案件1 171起,占有效警情的6.01%;治安案件3 453起,占有
效警情的17.72%,交通事故1 817起,占有效警情的9.32%;火警4起,占有效警情的0.02%;受理群众求
助2 493次,占有效警情的12.79%;提供咨询156次,占有效警情的0.8%;其他10 398起,占有效警情的
5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