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
推广“七字调解法”,坚持“预测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各县区普
遍开展与信访、诉调、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资、治安等人民调解衔接工作,扩大人民调解领域和社
会影响力。“调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全市调解案件总数893件,调解成功881件,成功率98.6%,
疑难复杂案件42件,协议涉及金额1 064.27万元。排查纠纷7 913件,预防纠纷1 199件。防止民间纠纷引
起自杀3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乡镇(街道)调委会已建立85%,
60%的村居调委会达到规范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