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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

伊春市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市


2015年12月28日,省级生态市(区、垦区)创建工作考核验收组办公室对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结果
进行公示。伊春市被正式命名为省级生态市,是黑龙江省首个林业资源型城市通过验收并命名的城市。同
时,南岔区、新青区、红星区被命名为省级生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