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
美丽乡村建设
出台了《伊春市美丽乡村、林场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5—2017年)》,各成员单位和各
地把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筛选确定34个美丽乡村、林场所建设试点单位,
并已在年末前完成规划设计。在基础设施建设上,2015年,全市共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4 429万元,
硬化村内道路188公里,路边沟81公里,新装路灯628盏,铺设自来水管线8万余米。在泥草房改造工
作中,全市累计投资1 512万元,新建抗震节能住房134户0.8万平方米,修缮改造470户2.82万平方米。
推进农村污染治理,开展垃圾治理,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全市建立乡镇垃圾填埋(焚烧)处理厂94个,
村场设置垃圾箱4 102个、垃圾清运车299辆,配备保洁员1 100余名。推进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50%
以上,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0%。开展造林绿化,全市村场共栽植绿化树木和美化花卉196万余株,
改善了村场生态环境。红星局被省森工总局评为“黑龙江省生态美丽林城”。